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经营以外的货物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芜湖注册公司代理人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开业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客货运输站场有效使用证明、验收合格证明和场地平面图;4、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有关资料;5、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文本;6、相应的设施、设备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时间:材料齐全一个月内批下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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