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芜湖公司注册  芜湖财务代帐  芜湖税务咨询
  海外公司注册  芜湖资质代办  企业工商年检
  荣联公司新闻  财经新闻  国家政策法规
  财务会计知识  会计人生  相关商业资源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服务理念  员工风采
  文件下载  人才招聘  客户留言  企业文化
·重大产业项目集中(云)签约
·四项便民举措让群众“宅”家办“政”事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
·安徽税务总局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
·安徽省政协委员韩永生:加快“数字政府”
·我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1.7件
·2020年春节放假通知
·芜湖荣联公司职工创新工作室获芜湖市总工
·企业党委举办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荣联财务2013年国庆放假安排通知
·党委开展迎“七一”缅怀先烈教育活动
·公司负责人参加“全市企业家大会”
·如何正确选择代理记账公司
·芜湖代理记账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
·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第2号
·芜湖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范例
·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第1号
·关于印发《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的
  国家政策法规 现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国家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2号   
  发布时间:2010/12/27  文章摘自:  
        为规范海关对境外旅客在海南省购物后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的监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境外旅客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有关购物离境退税手续:

  (一)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二)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金额达到人民币800元,并且按规定取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二、符合退税条件的境外旅客出境时,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交《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退税物品。

  三、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交由境外旅客凭以办理退税手续。境外旅客办理退税手续后,应当立即将退税物品全部携运出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签章手续:

  (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所列物品与交验物品不相符的;

  (二)单证不相符的;

  (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

  (四)不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条件的;

  (五)其他不符合离境退税规定的。

  五、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后至实际离境前,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六、境外旅客所购退税物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境物品范围内的,不得携运出境;境外旅客所购退税物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提交出境许可证件(证明)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七、经批准开展离境退税业务的机场内办理离境退税海关监管业务的特定区域属于海关监管场所,有关设置标准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八、本公告内容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文章出处:荣联公司  更新时间:2010/12/27  点击次数:1054次    
芜湖公司注册 芜湖注册公司 芜湖代理注册公司 芜湖市工商局 芜湖税务局 中国银行 芜湖市农业银行
   
  芜湖公司注册 芜湖财务代帐 芜湖税务咨询 海外公司注册 芜湖资质代办 企业工商年检 阿里旺旺咨询 MSN在线咨询  
版权所有:芜湖市荣联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银湖北路科创中心-科技创业楼2楼
电话:0553-5853611,传真:0553-5853663。24小时热线:15212282068 公司注册QQ:20856022 Copyright @ WuHu RongLian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1009883号-12

友情链接: 芜湖公司注册 | 芜湖公司注册 | 芜湖工商代理 | 芜湖工商注册 | 芜湖代办公司 |